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北大荒农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415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04民初8720号 |
案号 |
(2021)津0104执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北大荒农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天津东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23889.6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8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天津东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690682415B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泰智仕园17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