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立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5********2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4民初82号
案号
(2019)甘0724执17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继续履行2014年1月20日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二、由被告张立德、孙玉秀偿还2019年2月27日前的贷款本息14052.33元,剩余贷款本息按合同约定于每月27日前偿还贷款本息1587.36元;三、被告高台县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3516元,减半收取1758元,由三被告承担并连同上述案件款一并给付原告。本院预收原告受理费3516元,退还其175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08-29
发布时间
2019-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甘0724执1765号
立案日期
2019-08-29
执行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678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