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山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5********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25民初2523号 |
案号 |
(2021)豫0325执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代偿款108873.3元2.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利息(以10887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9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3.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1267元5.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