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1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2民终10213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4民初8387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二、三、四、六、七项;二、撤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4民初8387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五项;三、上海希途海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3,526,234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0,879.50元,由上海希途海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0,989.90元,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9,889.60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8,170.50元,由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52,500.19元,上海希途海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5,670.31元,鉴定费人民币183,300元,由上海希途海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半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3,339元,由上海驰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1,759元,上海希途海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58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施东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351016717H |
登记机关 |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2099弄南楼9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