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东方印刷版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03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20)苏1203执1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泰州市东方印刷版材有限公司、被告江苏澳伦特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泰州市章云商贸有限公司烟酒货款178778元,由被告泰州市东方印刷版材有限公司、被告江苏澳伦特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二、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为194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两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1940元由两被告于2020年9月23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1-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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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3141147129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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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江平路3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