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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07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623民初7268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5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武燕要求与闫小伍离婚,闫小伍同意离婚;二、长子闫露飞、次女闫雪晴由闫小伍抚养,武燕每年支付闫露飞、闫雪晴抚育费共计4000元,支付期限为22019年度至2025年度,分别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三、武燕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纠缠。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武燕负担。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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