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贺州市桂东燃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0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青民二初字第1162号 |
案号 |
(2017)桂0103执5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一广西贺州市桂东燃料有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人民币51205000元;2、被申请人一广西贺州市桂东燃料有限公司支付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律师费200000元;3、被申请人二广西贺州市桂东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三何岸桥对被申请人一的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申请人一、二、三共同返还申请人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87478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6、执行费用由三位被申请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2-14 |
发布时间 |
2017-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智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7420680128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