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绵阳联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89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703民初1030号 |
案号 |
(2018)川0781执2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绵阳联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昂投资款本金60万元;二、被告绵阳联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李昂支付公告费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告绵阳联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11-23 |
发布时间 |
2019-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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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08960242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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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绵阳科创园区创业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