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瑞新艾尔依迪照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郑仲裁字第274号 |
案号 |
(2016)豫1023执18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被申请人许昌瑞新艾尔依迪照明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孔英姿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二、第一被申请人许昌瑞新艾尔依迪照明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孔英姿支付利息192000元。三、第一被申请人许昌瑞新艾尔依迪照明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孔英姿赔偿违约金9万元和律师代理服务费60280元。四、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裁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本案仲裁费49840元。由六被申请人承担,鉴于该费用已由申请人孔英姿预缴,仲裁委员会不再退回,由六被申请人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孔英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11-03 |
发布时间 |
2016-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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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运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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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