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信实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2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厦民初字第1491号判决书 |
案号 |
(2016)闽02执00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一)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0元,并支付利息418,500元、罚息、复利(暂计至2015年8月18日,罚息为1,067,175元,复利39,980元,此后按年利率13.95%计收罚息、复利至实际全部还款之日止)及律师费58,140元、保全费5,000元;(二)垫付票款3,214,099.88元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15年8月18日为298,956.31元,此后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至实际全部还款之日止);(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以上暂共计人民币23,038,711.1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7-06 |
发布时间 |
2016-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庄培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22669283532X |
登记机关 |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