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昌吉市创兴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53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01民初557号 |
案号 |
(2019)新2301执1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昌吉市创兴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原告张瑜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支付利息16000元(自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5日,按照月利率10‰),此款由被告昌吉市创兴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前向原告还清。本案受理费10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昌吉市创兴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时间 |
2019-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新2301执118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705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文化西路18号(4区1丘4栋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