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林市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西商初字第273号 |
案号 |
(2016)黑1005执00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林市东访寻长安半月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牡丹江市金钻商品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款2896618.25元,违约金64114.64元,共计2960732.89元。二、驳回原告牡丹江市金钻商品砼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7-20 |
发布时间 |
2017-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德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831305571579 |
登记机关 |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富裕路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