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东县威克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AK5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18106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178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理费用277280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9月6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被申请人惠东县威克鞋业有限公司、严慕蓉、周丽华对被申请人严爱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3MA51G5AK5M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东县黄埠镇下圩海滨四路第二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