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董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61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12民初3326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1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1120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000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再赔偿原告1110000元;二、被告董燕赔偿原告835576.48元,扣除董燕已垫付的10000元,被告董燕再赔偿原告825576.48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