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余市广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7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823民初277号 |
案号 |
(2021)赣0823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峡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峡江支公司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向原告刘雨嫣理赔120000元,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理赔282075.43元; 二、被告邓明杨须赔偿原告刘雨嫣的各项经济损失434000元(已履行完结);三、被告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峡江分公司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刘雨嫣经济损失4218.61元;四、被告新余市广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刘雨嫣经济损失190862.69元;五、驳回原告刘雨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94元,减半收取为7447元,鉴定费6100元,合计13547元,原告刘雨嫣7451元,被告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峡江分公司负担3658元,被告新余市广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4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峡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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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成长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0794784328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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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凤凰湾办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