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6********1G5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6民初5453号 |
案号 |
(2020)冀0606执3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保定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保定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返还租赁铺位;二、被告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保定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费679017.4元2020年1月1日起至被告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租赁铺位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按照每日2700元计算)及违约金246375元;三、被告田路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保定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424元,减半收取计14212元,由被告河北玩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6MA09BY1G5A |
登记机关 |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银座商城地下负一层西北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