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瑞丽市鑫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31********9G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3102民初317号 |
案号 |
(2021)云3102执恢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金城嘉禾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830510元、违约金366000元,被告瑞丽市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372元,由被告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丽市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林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3102MA6NLD9G7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瑞江路95-39栋一层1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