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金照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6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淮民初字第02635号 |
案号 |
(2015)淮执字第03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淮安众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金金照明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双方于2014年3月1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二、被告江苏金金照明有限公司欠原告淮安众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100万元,定于2015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给付(案件款汇至本院,收款人名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王营支行,账号:352801040001443,汇款单请注明本案案号、原告姓名和审判员姓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0-25 |
发布时间 |
2016-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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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金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4056688940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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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阴区经济开发区钱江路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