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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振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7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522民初2576号
案号
(2020)豫0522执18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振伟偿还原告申丙飞借款100000元及其他费用7410元,共计107410元,分期给付,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1年1月,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6000元,剩余6541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给付,如逾期对剩余款项原告可申请一次性执行;二、案件受理费2820元,减半收取1410元,由原告申丙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4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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