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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镶黄旗阜亨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13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528民初525号
案号
(2020)内2528执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镶黄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镶黄旗阜亨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偿还原告镶黄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7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7年12月2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镶黄旗阜亨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偿还原告镶黄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7年12月3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镶黄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被告镶黄旗阜亨食品有限公司抵押的财产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26900元,由被告镶黄旗阜亨食品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亦可直接上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镶黄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占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28701370207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宝拉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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