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世纪源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6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14民初7467号 |
案号 |
(2020)苏0214执2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北京世纪源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531.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以4531.5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16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64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48645(此款已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北京世纪源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朝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9160431XP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老楼0206房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