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91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17民终76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恢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俊香借款110万元及利息396 000元共计1 496 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田海风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 264元、申请保全费5 000元共计23 264元,由被告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田海风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6-12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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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田海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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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菏泽市丹阳办事处和平社区怡菏园15号03单元29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