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艾莱斯制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9********2L4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981民初3787号 |
案号 |
(2018)苏0981执2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艾莱斯制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江苏顺丰建设有限公司制约金及利息等878000元,被告江苏艾莱斯制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给付2640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给付600000元,原告江苏顺丰建设有限公司放弃其余款项。如被告江苏艾莱斯制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江苏顺丰建设有限公司可立即按900000元(协议签订后已给付的款项应予扣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江苏艾莱斯制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履行款可通过银行账户履行,户名:江苏顺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052400104000644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虹桥支行;二、原、被告就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余无纠葛;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12468元,减半收取62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234元,由原告江苏顺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0-17 |
发布时间 |
2019-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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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长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81MA1NTJ2L4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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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台市富安镇工业园区富源大道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