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宗金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9********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27民初195号 |
案号 |
(2021)晋0927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宗金虎、白二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靳树生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6%的四倍,即年利率24%计算,从2016年9月12日,计算至还款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