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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65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泰山商初字第772号
案号
(2016)鲁0902执4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148151.14元(计算至2015年9月14日),剩余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二、被告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前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20000元。三、被告泰安创时代金港机械有限公司、张传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诉讼费239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3-30
发布时间
2016-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于绍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0016652535XG
登记机关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泰安市岱岳区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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