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锦辉玖亿柒天然生命元素液保健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3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荆仲字第48号 |
案号 |
(2021)鄂1087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锦辉玖亿柒天然生命元素液保健品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书收到之次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冯梅林工程款137000.00元(壹拾叁万柒仟元整),并从2018年6月6日起至欠付工程价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运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870823411823 |
登记机关 |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松滋市涴市镇红星中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