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9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121民初1973号 |
案号 |
(2019)内0121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土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原告机械加工费383083元,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原告机械加工费25091元,共计408174元;二、被告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呼和浩特市永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费205000元,其余机械加工费原告呼和浩特市永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二被告逾期不能给付则按协议第三项执行;三、被告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自愿从2018年12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呼和浩特市永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费20000元整,直至还清为止;四、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如不能按照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履行,则原告呼和浩特市永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机械加工费408174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56元由被告内蒙古北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隆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02-13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方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6959058922 |
登记机关 |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