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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志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01********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025刑初29号
案号
(2020)赣1025执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二、被告人姜志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13
发布时间
2020-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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