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方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开商初字第00097号 |
案号 |
(2014)宜执字第030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方亮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临安公司清偿货款452633.78元并承担该款自2014年8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1.5倍计算的违约金。二、驳回临安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4-11-11 |
发布时间 |
2017-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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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文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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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东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