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3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725民初2579号 |
案号 |
(2019)甘0725执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文给付原告周文科板材款446400元,限于2018年10月31日前付10000元,2019年1月20日前付100000元,2020年1月20日前付150000元,2021年1月20日前付150000元,2021年8月30日前付36400元。若每逾一期,原告则有权对剩余全部材料款申请执行,并由被告苏文承担利息40000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702元,减半收取4351元,由被告苏文负担,限于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