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忠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37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1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梁忠强与邓艳珍尚欠王梁忠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1 880元,定于2019年10月1日前支付20 000元,剩余款项51 880元,梁忠强和邓艳珍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 114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1 057元,王梁忠自愿负担。现申请第一期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