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舒辉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4********3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特1177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4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5618546】。申请人杨闰、舒辉海于2020年9月10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申请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申请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截至2020年9月10日,申请人舒辉海尚欠杨闰32000元,该款项分五期支付,第一期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18000元,第二期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于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3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