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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雪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0********12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4民初522号
案号
(2020)桂1424执4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赵雪艳尚欠李志雷借款本金40,000元,分期还款,定于2020年7月起至2022年2月,每月30日前支付2000元。上述款项直接由赵雪艳支付给李志雷;二、如赵雪艳在分期付款期间,有任一期逾期支付,则李志雷可以对剩余全部借款申请法院执行;三、本案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李志雷已预交),由赵雪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1-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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