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5********4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1638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朱辉欠原告彭俊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定于2020年6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2021年1月31日前偿清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1月1日起、以未偿清债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偿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