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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6********39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1民初1426号
案号
(2021)黑1221执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艳、徐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桂兰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月30日起按月利息1.2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44元由被告赵艳徐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奎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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