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3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26民初6326号 |
案号 |
(2020)浙0326执3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艳欠原告周怡代垫款348871元及利息损失(从2019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同意于2019年10月15日前偿还代垫款50000元,于2020年至2028年每年10月15日前偿还代垫款30000元(共还9期),于2029年10月15日前偿还代垫款28871元;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郑艳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二、若被告郑艳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周怡有权就未到期部分及放弃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时间 |
2021-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