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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0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22民初2437号
案号
(2021)宁0122执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张才春支付原告宁夏恒源盛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58122.57元、租赁物作价赔偿735917元、违约金68718.4元,以上共计1262757.9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68元,由被告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张才春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夏菁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3767048536B
登记机关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城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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