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蓉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XY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222民初1521号 |
案号 |
(2020)豫0222执1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贾金州自愿于2020年10月8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孙振梅预付款30000元;二、若被告贾金州未按照约定时间退还预付款30000元,被告贾金州自愿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三、被告河南蓉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被告双方因此事再无其他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金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5U4XY15 |
登记机关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郑市郑平公路十里铺南水北调桥南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