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干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1********6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81 民初1100号 |
案号 |
(2020)粤0781执4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被申请人立即返还借款本金470947.63元,支付利息和罚息[暂计至2020年3月25日止的利息为6490.70元、罚息为151.10元,合计6641.80元;从同年2020年3月26日起的利息、罚息按涉案《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利率标准另行计付至实际清偿款项日止)和支付律师聘请费用28000元。上述款项,暂合计为505589.4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