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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0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304民初2602号
案号
(2019)陕0304执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李晓军、被告宝鸡宏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姜建柱的工资60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姜建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9-01-21
发布时间
2019-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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