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梁山沃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1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32民初2145 |
案号 |
(2016)鲁0832执19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6年4月6日,被告山东梁山沃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共计欠原告孟凡典货款502030元,由被告山东梁山沃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6日前和2016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孟凡典各偿还50000元,下余货款402030元于2017年4月6日前向原告孟凡典一次性结清;二、原告孟凡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410元、诉讼保全费3070元,由原告孟凡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14 |
发布时间 |
2016-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玉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2771028255N |
登记机关 |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梁山县拳铺镇工业园区东马路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