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石成金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21民初2524号 |
案号 |
(2019)赣0721执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石成金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玉梅自愿于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赣州市赣县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313200元及利息、中介服务费18000元;二、被告陈俐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财产保全费2520元,合计5645元,由被告江西石成金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玉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发布时间 |
2019-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玉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57994901425 |
登记机关 |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工业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