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杜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29********5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726刑初8号 |
案号 |
(2020)晋0726执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杜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