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吾拉里·赛吾提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222********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4民初274号 |
案号 |
(2020)甘0924执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吾拉里·赛吾提汉于2020年6月30日向原告偿还购买蔬菜的欠款9000元,于2020年12月30前向原告偿还剩余的欠款8885元。本案受理费247元,减半收取123.5元,由被告吾拉里·赛吾提汉负担。(已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