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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清远市鸿顺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79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802民初5534号
案号
(2017)粤1802执8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还于2015年3月12日的借款200000元及利息;2、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还于2015年5月14日的借款2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563元,保全费3183元,合共7746元,由三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03-06
发布时间
2018-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江灿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617972475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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