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思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津0104民初13380号 |
案号 |
(2018)津0104执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7元,减半收取2603.50元,由被告天津思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8-01-31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士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732823360A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官房村(津塘公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