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旗中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37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5民终6216号 |
案号 |
(2020)渝0118执68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渝05民终6216号一、重庆市旗中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当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王平支付工资18000元(王平收款银行账号:6222803764611001797;开户人:王平;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川区支行营业部);二、重庆市旗中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劳动关系项下的所有纠纷一并了结,王平不得向重庆市旗中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上诉人重庆市旗中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上诉人王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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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开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820379143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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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438号1幢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