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票市波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7民初742号 |
案号 |
(2019)京0107执8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票市波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二十八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七万六千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十三万六千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六万八千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京0107执84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75467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户晓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8173420757X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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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票市桥北街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