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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3********RW0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209民初486号
案号
(2020)冀02执18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马胜资、马志强、刘翠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10000元。二、被告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马胜资、马志强、刘翠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91218.97元。三、驳回原告马胜资、马志强、刘翠翠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26元,减半收取计1113元,由被告周建负担944元,由原告马胜资、马志强、刘翠翠负担169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魏有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2MA0D7BRW08
登记机关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巫山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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