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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舒圣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3********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423民初1720号
案号
(2020)赣0423执9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荣乐与被告舒圣钦离婚。二、共同生育的女孩荣若懿由原告抚养至独立生活止,被告每月给付原告子女抚养费700元。给付方式为:2017年应给付的子女抚养费700元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以后每年应给付的子女抚养费8400于当年12月30日前付清。三、原、被告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四、原、被告各自衣物归各自所有。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荣乐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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